第三方电子支付,“发”出一副好牌?


■ 本报记者 沈 敏


随着央行新管理办法的推出,未来两年对于第三方电子支付市场,必定是悬念迭起的洗牌年。那么对于其中大多数公司而言,关乎其生死存亡的2006年也注定了是入局与出局的悲喜剧交替上演的一年,入市最早的环迅和最晚的快钱对此都很清醒。

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以及其对支付安全日益迫切的需求,很显然,传统的支付方式已经无法满足。人们正在逐步改变传统的支付观念,越来越多地使用网上支付货款。从而许多第三方电子支付公司便如雨后笋一般应运而生。快钱上海公司总经理关国光透露,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有四十余家从事第三方电子支付业务的公司。

以快钱为例,自2005年推出服务以来,虽然是国内所有第三方支付公司中创立最晚的,但短短一年多时间就从创立时的9个员工增长到了现在200多人的规模,截止到今年4月已拥有了500多万注册用户,“2006年预计对快钱来说,应该也是持续增长的一年。”关国光在接受采访时充满信心地表示。

虽然第三方电子支付以其独有的优势逐渐成为了现今电子商务交易的主流选择,但是目前我国对于这一市场依旧没有一个明确的规范,国内的第三方支付市场要想真正地成熟起来还必定免不了经历一轮又一轮的优胜劣汰。

发“牌”意味着强者生存

“第三方支付业务”市场的迅速膨胀已引起了相关监管部门的注意。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在今年夏天推出《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对这一市场进行规范管理,其中包括了提高市场准入门槛等措施,其中最为外界关注的就是实行牌照制。有消息称,在电子支付领域,牌照数量将不会超过10张。这势必会导致电子支付市场的洗牌,对于目前众多的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的公司来说,的确不是一个好消息。

同样创业于第三方支付市场的上海环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栾毓敏认为,第三方支付市场的饱和,促使众多的第三方支付纷纷压价进行竞争,目前的生存状况也并不是太好。此时,央行将要实行牌照制应该说是顺应了电子支付这一市场发展的需要。

拿不到牌照,对于不少第三方支付公司来说,就意味着在这一市场的活动行将终结。据悉,在入市牌照上有一个最基本的要求———“全国性第三方支付公司注册资本至少1亿元人民币以上”,这样,拥有强大资金支撑的支付公司已经先赢一局。但是市场的集中,势必又将对获牌企业提出新的挑战。有观点认为,市场份额将进一步向其中少数的几家第三方支付公司集中,它们将获得更多的消费者信任,落后者翻盘的机会就越来越小。在关国光看来,即使不实行牌照制,随着电子支付市场竞争的发展,也不会有超过10家的第三方支付公司能够生存下来。“未来两年将是第三方电子支付行业的洗牌年,中国市场上现存的50多家公司能存活下来的不会超过10家,甚至更少。”

发牌是为了洗出“好牌”

数据显示,2005年我国电子商务网上支付到达160亿,占整个电子商务的12%。据艾瑞预测,到2007年,我国的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的用户规模将达到5325万。不难看出,通过网上支付直接进行在线收付款,第三方电子支付正成为当今电子商务交易中支付方式的主流。

对大多数第三方电子支付公司而言,由于目前网上支付较多的是纯技术网关接入服务,因此市场同质化程度非常高,竞争激烈导致价格成为唯一的竞争筹码,不少支付厂商以不正常的低价来抢占市场份额,于是出现了“跑马圈地”的短视行为。此举不仅进一步挤压了支付市场有限的盈利空间,更带来许多资金风险。

由于电子支付市场不同于其它市场,它涉及到一定程度的用户的存储款业务及货币结算,与金融业务相关,直接关系到用户的资金安全。如果任其过度竞争而不进行有序地引导,势必在一定程度上扰乱金融秩序,侵害到用户的资金安全。

由此,实行牌照制的意义显而易见:对这些在市场的竞争、淘汰的过程中可能对消费者权益造成损害的风险进行提前防范。

日前举行的“2006中国国际电子商务论坛”上,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秘书长高富平的看法则提供了另一角度:发牌在某种程度上是对第三方电子支付法律地位的确定,第三方电子支付市场规模越大、越集中,对整个市场来说就越有利。

创新取代同质化竞争

在产品类似、模式单一、高度同质化的支付市场,要避免同质化竞争,除有效监管外,企业自身的创新也是发展利器。

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电子支付技术的提高与服务的优化,其次便是延伸业务、增值服务的拓展。“快钱做的是真正的支付,不是做‘批发’。”关国光在谈及这个问题时表示,“快钱与所有国内银行都有合作,但是不依赖银行,快钱有自己的增值业务。有许多第三方支付公司是单纯靠银行提供业务,做的是差价销售,只能靠差价竞争,这是没有前途的。而快钱光研发团队就有60多人,要做的是集成性的支付提供商。”

环迅是中国最早的在线支付服务提供商之一,在创新方面也有自己的思路。2001年4月,上海书城成为环迅的第一家商户,当时的月交易额是37元。到今年4月,其IPS平台实现的月交易额超过了1.5亿元,商户超过2000家。栾毓敏说:“第三方支付平台主要依靠从交易量中收取手续费来获利,环迅在为客户提供支付平台的同时,还会不断地通过自身业务的创新来努力帮助客户提高销售额。”

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与银行:青出于蓝

网上支付作为在线交易服务重要的资金收付形式,日渐受到电子商务企业的青睐。商户在考虑启用网上支付进行收款时,是与银行直连,还是与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合作?笔者认为企业应该首先了解一下二者在业务层面的区别。

银行作为金融机构,负责搭建基础的支付平台,同时为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提供统一的支付网关。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则是基于与各家银行密切合作的前提下,为商户提供整合型网上支付服务。从某种意义来说,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更像是银行网银业务的延伸扩展和增值,表现如下:

第一、 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可以支持国内各大银行发行的银行卡和国际信用卡组织发行的信用卡。作为商户只需与其一次性接入打包好的支付接口,即可使用该支付平台支持的所有银行卡种进行网上收付款,并且可以随着平台升级而自动、免费升级,而不必单独和多家银行接洽、合作,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

第二、 第三方支付平台手续费标准统一,且结算周期可根据商户需求设定,服务更加人性化。如网银在线提供的按天结算货款服务,实现了资金在支付平台的“零停留”,确保了商户资金的流畅运转。而银行的手续费、结算周期各家不一,商户要与多家银行分别结算,加大了财务管理方面的难度。

第三、 专业的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可以确保商户在后期服务、支付过程中出现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决。但对于以存贷为主营业务的银行来说,网银只是其增值服务,对比投入与产出,中小企业似乎并不会受到银行的普遍重视。

第四、 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作为中立的一方,具有公信度。一旦发生交易纠纷,会对商家和消费者采取双向保护政策,在交易双方之间进行公平、公正的协调处理,确保双方合法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维护。

作为电子商务资金流的“中间件”,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将各银行网银系统进行统一整合。正所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支付平台既拥有银行网银系统稳定、安全的功能,又充分发挥了自身优势———成本低、接入方便快捷、支持多种银行卡、高扩展性、服务贴近用户所需等特点。(节选自计世网《第三方支付成热点,网上支付不再步履维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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