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动漫,选择组合载体

■ 陈奕伶


相对于财大气粗的专业动漫运营公司,网络动漫大都气短。

看着2004年美国电影票房冠军《史莱克Ⅱ》能赚4.36亿美元,宫崎骏《千与千寻》304亿日元(约22亿人民币)的票房纪录,网络动漫已经自觉地不把它们当作参照系数了。

打个比方说,一家小型动漫公司,虽然有很好的动画项目,但要在电视台播出恐怕也要费出牛劲了。首先得去当地的省级广播影视管理部门申请获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获得《许可证》后才可以申报动画片题材立项。国产动画片题材申报需报的材料也异常丰富,包括动画片题材规划申报表;对主题思想、主要角色、故事情节有明确表述的一千五百字左右的剧情简介等等,然后由省级广播影视管理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的申报意见等。获得广电总局题材立项批复后,动画片终于可以投入制作了。

可以制作了,但别高兴得太早。虽然跟国外的动漫制作成本相比,国内动漫的制作成本已经算低的了,但也少不了1分钟1万元人民币。而且,"目前,电视台的播出机制决定了,要做出52集成品以后才能谈播出。至于能不能播出还要看谈的结果,成本实在太大了。""小破孩"动漫的创作人拾荒说。而在互联网上,播出成本非常低廉,"制作一分钟的作品也能播出",所以很多诞生于互联网时代的民营动漫便选择网络作为首要的播出载体。一时间动漫Flash在网络上四处开花,也确实出现了一些网民们熟悉的动漫形象,如小樱桃、小破孩儿等。

不过,动漫要想得到更多受众的认可,电视仍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载体。而且自从2005年3月,国家广电总局批准了北京电视台、湖南电视台和上海电视台的动画频道后,电视台也开始关注网络上的动漫作品,有选择性地进行收购或者转载。

但是电视台对网络动漫作品的收购价格大都低得惊人,而"有的电视台转载会付点费,并加注出处;但有的电视台既不付费也不标注转载出处",对于这一点,拾荒虽然也有些"恼火",但是他也想得简单,"在大部分人的概念当中,都觉得网上的东西是没版权的。电视台可能认为,用了你的东西,是表示认可你的东西。"而且,"放在电视播出,主要也想调查我们的卡通形象是否受电视观众的欢迎,并且更多数的人知道小破孩儿。"

除了传统的电视台,网络动漫还想搭载上IPTV、数字电视、互联网、手机等载体。央视和文广的高清电视频道都有动画栏目,拾荒动画便与上海文广联合投资制作了《老呆和小呆》的国产原创第一部数字高清动画片,将于今年年底与公众见面。从2004年开始,小破孩儿就提供手机动画无线下载的服务,并力图完善小破孩儿主题网站,建立了小破孩社区,游戏频道,交友、聊天系统等。

小破孩儿的想法是,提供丰富的网络应用、手机无线增值服务、新媒体内容,如QQ秀等;在传统领域内,则投放电视动画、图书、音像等产品;开发小破孩衍生产品和形象授权业务,如玩具、服饰、文具等;甚至也想过制作小破孩影院版动画片。

小破孩儿的想法或许也正是大多数网络动漫公司的想法。在中国,除了几家大点的国营动画企业和合资企业,民营企业大都规模不大。不过,网络动漫也正在慢慢形成自己的气候,绕不过制作成本和播出资金的门槛,网络动漫就选择各种载体进行组合,想方设法到达消费群体,在他们当中形成自己产品的"内容威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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